6月16日上午,学院党总支书记陈泽锋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学院党总支委员、各支部书记、团委书记及部分党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和组织部下发关于《贯彻落实<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>工作任务分工》的通知要求,陈泽锋领学了《条例》全文,并结合学院实际,突出重点内容,详细解读条文。
会议指出,修订的《条例》对“党组织的设置、主要职责、纪律检查工作、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、干部和人才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”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,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,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要求,一是认真抓好《条例》学习宣传工作,将《条例》学习纳入党总支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,纳入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,做到强化理论学、立足本职学、融会贯通学、创新思路和方法,既要学好,又要学深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同时通过校内新媒体平台,面向全院师生做好《条例》宣传解读。二是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研讨交流工作,党员干部要在学习《条例》后,对照《条例》结合自身工作职责,围绕重点内容进行交流研讨,对标对表,查找存在的问题,及时梳理汇总,提出整改措施,切实解决问题,真正做到学习、服务、管理三者有机融合。三是认真抓好《条例》贯彻落实工作,要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、组织、理论、实践、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,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党的组织体系、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,完善内部治理体系,推动党建与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,聚焦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核心使命,以高质量的党建,引领推动学院更好的发展,确保《条例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