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《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内教师〔2023〕56号)《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能职院〔2024〕26号)相关要求,于6月20日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委会,对申报“双师型”教师进行了评审。经评审11位同志通过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初审认定,现予公示。
“双师型”教师评审申请人员(11人):张瑞英、王英鹏、白茜、白碧雪、许艳艳、贠书慧、李红梅、李洋、李燕、吴凯英、薛蒙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评审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方式反映。
联系电话:0471-3298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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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21日